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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新北市學生美展」簡章

 

壹、主    旨:提倡美術教育及藝術文化的保存與延續,並落實藝術紮根、展現與開發本市學生藝術濳能。

 

貳、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參、徵件項目:水墨類、繪畫類、水彩類、版畫類。

 

肆、實施辦法:

 

一、參選資格:

(一)  參賽者須設籍本市或就讀本市所轄境內之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之在學學生,並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二)  參賽作品須為近二年內之創作,且不曾獲得任何國內外競賽型展覽優選獎(前三名)以上名次者。

(三)  每人每類限一件作品參賽;並不得冒名頂替。

(四)  限單幅作品。

 

二、送件方式:

(一) 一階段評審類(決選):水墨類國中、高中組;繪畫類國小組;水彩類及版畫類國小、國中組。

1.請繳交作品原件參加比賽。

2.收件日期:105年5月3日(週二)~105年5月29日(週日) 17:00前。

3.請詳填附表一、二、四、五、六,以寄件或親送至新北市新莊文化藝術中心參加評選。

       (附件資料不齊者不予審查)

類別

組別

規格尺寸

注   意   事   項

水墨

國中

限直式四開。

1.送件時作品以「直式捲軸裝裱」或「裱框」均可。

2.「四開」作品裝裱完成尺寸不得超過55公分×140公分。

3.「對開」作品裝裱完成尺寸不得超過60公分×210公分。

4.「全開」作品裝裱完成尺寸不得超過90公分×210公分。

5. 作品須親自落款或鈐印(不得代筆),裝裱完整。

高中

限直式對開或全開。

繪畫

國小

限四開。

1.參加對象限國小一年級至三年級。

2.作品以平面畫作為主,限圖畫紙,畫材不拘。

3.請繳交未裝裱之原作並外加作品套。

水彩

國小

限四開。

請繳交未裝裱之原作並外加作品套。

國中

版畫

國小

限四開。

1.限量版畫或單刷版畫均可(版種不拘)。

2.請繳交未裝裱之原作,並外加作品套保護。

3.作品須親自簽名(不得代筆)。

國中

 

(二) 兩階段評審類:水彩高中組、版畫高中組

初選:

1.繳交完整作品照片8×10英吋之彩色照片或A4彩色輸出一張,初選資料恕不退還,請自留備份。

2.收件日期:105年5月3日(週二)~105年5月29日(週日) 17:00前。

3.請詳填附表一、二、三、五,信封上註明「新北市學生美展徵件」,一律以郵寄(日期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新北市新莊文化藝術中心。(附件資料不齊者不予審查)

4.初選結果將公告於新莊文化藝術中心網站。(網址:www.xzcac.ntpc.gov.tw/

決選:

1.主辦單位發函予初選通過者,另行檢送作品原件參加決選。
2.收件日期:105年6月20日(週一)~105年7月1日(週五) 20:30前。
3.請詳填附表四、六,以郵寄(日期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新北市新莊文化藝術中心

參加決選。

類別

組別

初審送件規格

複審送件資料及規格

水彩

高中

1.報名表

2. 8×10吋之彩色照片或 A4彩色輸出

1.作品原件尺寸限「對開」「全開」。

2.作品須裝裱。作品裝裱後,「對開」不得超過95×120公分;「全開」不得超過120×150公分。

版畫

高中

1.報名表

2. 8×10吋之彩色照片或A4彩色輸出

1.作品原件尺寸限「四開」、「對開」或「全開」。

2.作品須裝裱。作品裝裱後,「四開」不得超過80×95公分;「對開」不得超過95×120公分;「全開」不得超過120×150公分。

3.限量版畫或單刷版畫均可(版種不拘)。

 

(三) 注意事項:

1.送件時請連同報名表(附件一)、送件資料表(附件二、三、四、五)、收據(附件六)、學生證影本(如未領有學生證,請檢附在學證明或相關文件)一同交寄。

2.團體報名者應一件一封個別裝袋交寄或親送,資料混雜難辨或填寫不全者,不予受理。

3.作品裝裱請妥善加裝保護措施,畫框背面須加木板,以避免作品受損,未加裝而導致毀損或髒污,主辦單位不予負責。使用玻璃材質裝裱一律不收。

4.超出尺寸規格者或未按規定事項辦理者,均不予受理。

5.作品郵寄送件須包裝妥善,逾期不予受理(以送達為準);因郵遞過程損壞之責,請由作者自行負責。

 

三、評審方式:1.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選。

             2.得獎名單於7月15日(五)公佈於新莊文化藝術中心網站。 

              (網址:www.xzcac.ntpc.gov.tw/

四、獎勵:

(一)各組分別錄取一、二、三名各乙名,並依作品水準及評定標準評選佳作三至六名,由主辦單位頒發獎狀、獎金及電子書乙冊,以上各組成績如未臻水準,得以從缺。

 

(二)獎金:                                       

 

組    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佳作

高 中 組

10,000

8,000

6,000

3,000

國 中 組

5,000

4,000

3,000

2,000

國 小 組

4,000

3,000

2,000

1,000

 

註:獎金以匯款方式匯入得獎者銀行或郵局帳戶。(如未領有帳戶,獎金將匯入法定代理人帳戶)

 

五、展覽時間:105年9月2日(週五)~105年9月21日(週三);(9月5日每月第一週週一及9月15日中秋節休館)。

頒獎典禮暨開幕茶會:105年9月4日(週日)上午10:00。

 

六、收件地點、時間:新北市新莊文化藝術中心(2424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133號)。

  週二~週六09:00至20:30,週日、週一09:00至17:00

每月第一個週一為固定休館日,不受理收件。

 

七、退件辦法:

(一)未得獎作品請於105年7月22日(週五)至105年8月7日(週日),憑公文或收據至新北市新莊文化藝術中心辦理退件。(105年8月1日(週一)休館,不辦理退件)

(二)得獎作品請於105年9月23日(週五)至105年10月9日(週日),憑公文或收據至新北市新莊文化藝術中心辦理退件。(105年10月3日(週一)休館,不辦理退件)。

(三)作品逾期未領回者,主辦單位不負保管之責並得逕行處理,作者不得異議。

 

八、簡章及報名表索取方式:

(一)紙本索取:新北市新莊文化藝術中心服務臺、新北市藝文中心藝文館、新北市政府一樓大廳服務臺。

(二)網站下載:新北市新莊文化藝術中心網站。(網址:www.xzcac.ntpc.gov.tw

(三)新北市新莊文化藝術中心(2424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133號);洽詢電話:(02)2276-0182。

 

九、附則:

(一)參展作品主辦單位得負保管之責,並有展覽、攝影、刊登及出版等權利(如遇著作權爭議,作者應自行負責),惟遇不可抗力及作品結構本身或裝置不良而遭致損壞者,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二)頒獎典禮得獎人請親自出席,倘若因故無法到場,請務必安排代理人出席。

(三)參賽作品如有抄襲、重製、冒名頂替、臨摹、數位輸出合成加工者或違反本簡章規定者(如參選資格、送件方式等),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將取消其獲獎資格、收回獎勵,且三年內不得再參賽。

(四)凡參加本競賽者,視同接受本徵件簡章之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告。

105年「新北市學生美展」報 名 表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一                                                                

                                                           (由主辦單位填寫)

姓名

 

類別

 □水墨類  □繪畫類  □水彩類  □版畫類

 

組別

 □國小組  □國中組  □高中組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聯絡電話

(H)

(FAX)

手機

 

(O)

電子信箱:

 

戶籍地址

□□□□□

 

 

通訊地址

(公文寄達地址)

□□□□□

□同上

 

就讀學校

 

年級

      年     班

指導

老師

 

 

作品名稱

 

作品規格

開數:        開

裝裱後:        X        (cm)

 

作品

創作時間

□民國103年(2014年)     □民國104年(2015年)     □民國105年(2016年)   

 

創作理念

(50字內)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請浮貼於此

□ 未有學生證,另檢附在學證明或相關文件

 
                   

 

※依規定,填妥檢送以下資料(確認無誤請打P

       1. 請詳填報名表(附表一)。

       2. 請詳閱報名表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附表二)並於同意後勾選簽名。

       3. 請詳填送件表(附表三或四),並黏貼於作品或初審照片背後右上方。

       4. 請參選者填妥附表五,黏貼於信封袋外。

       5. 繳交作品原件者請填妥收據(附表六),與作品一併送件。

 

以上資料請查收,如有不實或違反規定者,願被取消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絕無異議。

 

作者姓名:                    簽章:                    

(必填)                         (必填)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附表二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稱本局)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8條規定,應向臺端告知下列事項,請臺端詳閱:

一、蒐集之目的:

適用於臺端參與本局105年新北市學生美展活動所涉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與利用行為。

二、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臺端於本局相關公務申請書及契約書內容等文件所填載或與本局公務往來期間所產生屬於個資法第2 條所定義之「個人資料」。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期間: 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相關法令或契約約定資料之保存所訂保存年限(如:檔案法等)或本局因執行公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二)地區:本國。

(三)對象: 1.新北市政府及其所屬機關。

2.配合依法調查之機關。

3.配合主管機關依職權或職務需要之調查或使用。

4.基於善意相信揭露個人資料為法律所必需。

5.臺端於本局網站或依本局所指定網站所為,已違反網站服務條款,損害本局或他人權益,本局揭露個人資料係為採取法律行為所必要者。

6.有利於臺端權益。

7.經臺端書面同意。

8.基於委外契約關係,本局依約履行提供個人資料義務。

(四)方式: 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四、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臺端得以書面或致電本局保有臺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一)得向本局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而本局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二)得向本局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臺端應為適當之釋明。

(三)得向本局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局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臺端請求為之。

五、臺端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

臺端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臺端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本局將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致無法提供臺端相關服務。

 

□本人已詳閱新北市政府文化局依個資法第8條所告知事項並清楚瞭解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

 

簽名處:

             

 


附表三  初選送件表(貼於照片背後右上方)

附表五 送件信封表 (黏貼於送件信封袋外)

 

105年新北市學生美展                                   105年新北市學生美展

編號:         (由主辦單位填寫)

姓名:        電話:       

          

           手機:  

 

作品名稱:

 

作品規格:長   ×寬   (cm)

 

 

類別:□水彩類    □版畫類

組別:□高中組

 

 

附表四  決選送件表(貼於作品背後右上方)

 

105年新北市學生美展

編號:         (由主辦單位填寫)

姓名:        電話:       

          

           手機:  

 

作品名稱:

 

作 品 規:長   ×寬   (cm)

裝裱後規格:長   ×寬   (cm)

 

類別:

 

組別:

 □水墨類   □水彩類

 □繪畫類   □版畫類

 □國小組   □國中組  □高中組

 

 
   

 

 

 

附表六 收據     (請於送件一並繳交)                105年新北市學生美展

作者姓名:

作者電話:

作品名稱:

編號:                                                          (由主辦單位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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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本館辦理「繪本手作工作坊」,邀請知名繪本作家陶樂蒂、黃郁欽共同指導,敬請貴校推薦及轉知具美術專長學生參與,請查照。
說明:
一、為慶祝新總館即將於5月10日起開館試營運,特辦理一系列繪本主題活動,其中「繪本手作工作坊」為邀請國內知名繪本作家陶樂蒂、黃郁欽夫妻針對國小中、高年級、具美術相關專長或對美術創作具熱忱學童規劃之系列課程,參與者不需支付任何費用。
二、為確保本活動參與素質,本活動擬邀請貴校推薦及轉知具美術專長學童參與,每校推薦人數不限,如報名者眾將由本館針對報名資料及參考作品審核後於本館網站公告錄取名單,敬請貴校踴躍推薦合適學童參與。
三、本案預計5/8截止收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活動前公告錄取者名單於本館官方網站(http://www.library.ntpc.gov.tw/)。 

 

新北市立圖書館「手作繪本創作營」招生簡章

一、課程目標:讓學員瞭解到創作的自由性與各種可能性,實際動手做繪本

二、課程內容及排程:(時間:14:00-16:00)

 

課程名稱

課堂練習

5/24

繪本是什麼?認識手製書

3~5個物件角色的圖畫練習

5/31

看圖說故事(外語繪本)與四格練習(春夏秋冬、四格漫畫、故事的起承轉合…)

利用前一週課堂練習,設計主角,想故事

6/7

寫作故事與畫圖

實作四頁手工書

6/14

裝訂書本、製作封面

實作四頁手工書

三、地點: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板橋區貴興路139號,捷運亞東醫院站)

四、對象:中、高年級小學學童,具美術基礎者優先,招收25名

五、費用:全免,但需自備個人畫具

六、講師:

  • 陶樂蒂:

喜歡畫圖才投入創作。因而加入成為「圖畫書俱樂部」的一員,開始繪本創作的生涯。曾獲得第九屆陳國政兒童文學獎圖畫書類首獎,及第十四屆信誼幼兒文學獎佳作獎。除了兒童繪本創作,也為多位知名作家繪製封面及插圖。創作風格明亮、溫柔,喜歡使用大塊面繽紛的色彩。已出版的兒童繪本有《我沒有哭》、《媽媽,打勾勾》、《睡覺囉!》、《誕生樹》、《好癢!好癢!》。目前與同樣是繪本作家的先生定居台北,持續從事著繪本創作、插畫與寫作的工作。

  • 黃郁欽:

喜歡天馬行空地幻想、自由自在地畫圖,所以於1988年開始創作繪本,1996年成立繪本創作團體「圖畫書俱樂部」。目前持續手製繪本的創作。曾獲得國語日報社牧笛獎首獎、陳國政兒童文學獎優選、行政院環保署小綠芽獎、好書大家讀年度最佳兒童讀物獎,以及信誼幼兒文學獎圖畫書佳作。作品有《好東西》、《這是誰的?》、《不對、不對》等。

七、協辦單位:小魯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八、自備材料及工具:

  • 畫材(依學員喜好決定)、切割墊、美工刀、壓克力尺、剪刀、口紅膠、雙面膠

 

 

新北市立圖書館「手作繪本創作營」推薦報名表

※另請附作品(限1件)於附件供參(掃描檔、照片皆可)

姓 名

 

性 別

□男     □女

推薦校名

 

美術班

非美術班

報名動機

 

 

 

 

 

同意條款

□以上報名資料填寫皆為屬實,附件作品為本人製作

□報名者能全程參與本活動,並同意館方進行活動紀錄(包括攝影及發布新聞稿或做訊息刊登),活動成品需供館方展示及相關報導。

推薦者資料

(無則免填)

姓名:           服務單位:

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信箱:

家長

聯絡資料

姓名:

室內電話:

聯絡手機:

電子郵件信箱:

※請於5/8(五)前(郵戳為憑)以掛號寄至「22060板橋區貴興路139號10樓推廣課」,或以電子郵件寄至aj8951@gmail.com,主旨或信封註明「報名繪本創作營」;報名確認專線:02-29537868分機8007 林小姐;如報名者踴躍,將由本館審核報名資料及作品後,活動前於官方網站公告錄取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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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您好: 我們是忠義基金會,主要服務0-18歲失依兒服務其中包收出養服務,期待能幫孩子找到幸福的家庭給予未來成長所需要的關懷及照顧。今年有發行一本『來自上天的禮物』公益讀本想邀請貴校的孩子讀完這本書後可以將心得或感想用畫畫的方式分享。 基金會網址:http://www.cybaby.org.tw/【忠義基金會簡介】
忠義基金會主要提供受虐、失依兒童生活照顧、身心、行為及就學、就業輔導等安置教養服務,並妥切結合政府與民間之社會福利資源,為兒童、少年、家庭謀求最佳福祉,幫助孩子平安快樂的成長。忠義以兒少福祉為中心,致力提供多元化專業服務;忠義附設直接服務中心(含忠義育幼院、心棧家園、緊急暨短期庇護中心),提供兒童緊急短期庇護(桃馨園)、兒童(忠義育幼院)及青少年中長期安置(心棧家園)、以及國內外收出養諮詢與媒合等服務。六十三年來,已培育近六千名兒童及少年長大成人,於民國97年及100年榮獲全國性暨省級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評鑑優等之榮耀。 

有任何疑問起請來電詢問 感謝 財團法人忠義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行政資發組 / 企劃 

劉賢章電話:(02) 2930-2600傳真:(02) 2934-4561信箱:changliu@cybaby.org.tw

基金會地址:11685台北市文山區景興路85巷12號一樓基金會網址:http://www.cybaby.org.tw/  

袋祝福入家門來自上天的禮物大海報-01  

塗鴉線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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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辦單位:風野藝術學會

二、協辦單位:新北市中和區公所、中華平面設計協會、新北市學生美術館

三、比賽組別:

(一)、國小種子組:國小以下

(二)、國中少年組:國中在學者

(三)、青年成人組:含高中、大專、社會人士

四、比賽日期:103年11月2日(星期日)上午8點30分開始報到

五、收件時間:中午12點開始收件,於下午13時截止收件

六、比賽地點:八二三紀念公園(新北市四號公園)

七、報名手續:採現場報名,可現場領紙或自行攜帶紙張於八二三紀念碑前廣場處報到蓋章

八、報名領紙截止時間:上午10點

九、畫具及顏料:可自行攜帶畫紙也可向主辦單位領紙,背面加印比賽用標示,畫具自備。

十、國小組不限媒材,國中以上限用水彩

十一、獎勵:

 風野金獎:1000元、石膏像的故事乙本

銀獎:800元、石膏像的故事乙本 

銅獎:500元、石膏像的故事乙本 

優選:精美獎品乙份、石膏像的故事乙本 

佳作:精美獎品乙份、石膏像的故事乙本  

入選: 精美獎品乙份、石膏像的故事乙本  

十二、領獎辦法:評審結果將公布「風野藝術臉書粉絲頁,得獎者請於指定時間到「風野藝術中心」領取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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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辦單位: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

二、徵件對象:全國各界愛好繪畫創作者

三、徵件類組:分為國畫、西畫2類,不限媒材、題材及技法

四、徵件數量:每人行類以1件為限

五、徵件組別: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

六、收件尺寸:國畫類以四開或三開,西畫類以四開或三開為原則

七、拍賣內容:拍賣大專社會組、高中職所有得獎作品,以及國中組、國小組以上作品,依核定底價作為起標價

八、得獎獎金:國小組首獎六仟元,特優伍仟元,優等四仟元

要參加的小朋友請洽美勞老師,報名的表件請於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網站  http://www.nhclac.gov.tw  下載

  IMG_6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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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年級:國小中年級組(三、四年級)

               國小高年級組(五、六年級)

網路報名:http://www.tksh.ntpc.edu.tw

比賽日期:三月一日(星期六)上午九時到十二時

國小8開水彩紙,寫生範圍淡江高中校園,材料自備(水彩、畫板等)

第一名獎金5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1000元,入選獎狀乙紙,凡獲入選以上之小學生可面談後錄取本校國中美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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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2013「跑最酷」臺北富邦馬拉松繪畫比賽辦法
想像無極限,創意最酷炫!2013臺北富邦馬拉松全長42公里的賽道上,成千上萬的跑者屏氣凝神等待鳴槍起跑的專注;沿途熱情活力、酷炫吸睛的啦啦隊造型秀,終於征服賽道衝抵終點的歡呼雀躍,快來和我們一起捕捉馬拉松賽道上最酷、最感動的瞬間!
臺北富邦馬拉松熱情邀請您12月15日一同參與,發揮創意與想像,透過魔法的色筆、神奇的調色盤,創作出屬於你的「跑最酷」畫作!
一、
活動辦法:
1.
創作主題:「跑最酷」
2.
作品規格:四開標準圖紙。繪畫素材不拘(水彩、素描、油畫、粉彩等皆可)。
3.
參賽作品不得電腦合成、加色及修改。
4.
交件時間及方式:
郵寄交件:請於2013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郵寄交件,以寄件郵戳為憑,逾期恕無法受理。寄至:11469臺北市內湖區行善路58號2樓之4「臺北富邦馬拉松小組收」。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信封上請註明「跑最酷繪畫比賽- (您的作品名稱)」,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富邦人壽不負賠償責任。
5.
請填妥圖紙背面報名表,並詳細填寫表內各項資料,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報名表亦可上臺北富邦馬拉松網站下載)

 02   

※評審及得獎公布
1.
評審:臺北富邦馬拉松小組及專業人士將根據「創意性」、「構圖」、「美感」等標準進行評審,未達評選標準時該獎項從缺。
2.
得獎公佈:2014年1月28日(二)將公佈得獎者名單於中華民國路跑協會網站及臺北富邦馬拉松活動官網。
四、
參賽辦法附則:
1.
所有得獎作品將公佈於「臺北富邦馬拉松網站」。
2.
參賽作品須未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富邦人壽依作品規格、參選資格等資料進行審查,資料不足、規格不符者得不予受理。參賽作品及所附資料,無論得獎與否,將不予退回。未獲獎作品,恕不另通知。
3.
富邦人壽於得獎公佈後,將寄發得獎通知(含領獎方式、領獎期間及領獎收據正本)予得獎人。得獎人須於得獎公佈後1個月內回覆領獎收據正本,富邦人壽會立即將獎項交寄指定地址(以報名表上填載之聯絡地址為指定地址)。如未在一個月內回覆者,取消其領獎資格。
4.
本活動獎項屬於稅法規定之參加各種競技、競賽、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須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本國人須預先扣繳10%稅金,但獎項金額不達新台幣20,010元免扣繳;居住未滿183天之外國人須預先扣繳20%稅金;中獎人請檢附身分證影本及稅金繳納匯款條正本,並親簽獎項領據,始可領獎。所得扣繳憑單將於次年度寄予本國人中獎人。
5.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歸富邦人壽所有,富邦人壽對於參賽作品依著作權法得行使公開發表、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口述、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演出、重製、編輯、改作、出租、散布、發行等之權利,富邦人壽均不另致酬。
6.
得獎作品若有侵害著作權、抄襲、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經查證屬實者,一律取消得獎資格,該名次不遞補,如已領取獎項者,富邦人壽有權追回獎金。得獎作品未經得獎人簽署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或逾期寄回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者,亦同。
7.
本活動參賽規則如有異動,依本活動網站最新消息公佈為準。富邦人壽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及活動更改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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